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岳各庄220千伏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电网投资达7752.82万元。
关于岳各庄220千伏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8]354号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你公司《关于核准岳各庄220千伏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18〕195号)和《关于核准岳各庄220千伏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18〕108号)收悉。依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6规条市政字0240号)文件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岳各庄220千伏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京环审〔2016〕278号),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岳各庄220千伏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岳各庄220千伏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丰台区西四环辅路。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新建电力隧道1130米,利用新建隧道和现状隧道敷设110千伏单回电缆长7770米(以上规模以市规划国土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7752.82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在建设过程中,请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七、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项目其它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岳各庄220千伏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