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价差的缩小,售电行业进入深度洗牌期,越来越多的售电公司开始着手综合能源服务。目前来看,增量配电网是售电进入综合能源服务的重要突破口,从近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的相关文件中可以看到,增量配电网被越来越多的提及。
9月19日,江苏能源监管办下发了一则关于《江苏增量配电网供电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这是全国首份关于增量配电网的供电服务规范,也意味着增量配电网将进入正规的供电服务轨道。
北极星售电网注意到,在这份文件里,对供电服务做出了较详细的规定。在电力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增量配电网企业的供电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标准。供电可靠率、计划停电次数等满足《供电监管办法》相关条款要求。增量配电网企业应切实保障配电区域内的供电安全,承担配电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用电安全隐患治理和防窃电等义务。
在服务渠道上,增量配电网企业负责配电区域内用电业务,具备满足办理供配电业务的供电营业场所。通过比对国家电网的供电服务规范发现,其中关于供电服务的部分有很多相似之处。这也意味着,拥有增量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相当于园区内的小型供电公司,将行使所有供电职能。
截至目前,全国增量配电试点已经公布了三批次320家,这些试点分布于31个省区市,其中江苏共有14家,分别为第一批次的5家和第三批的9家,可以看到,从试点数量上来看,江苏并不占有优势,在全国试点数量排名中仅排名第六位。
然而在相关规范文件的出台上,江苏却排在了前列。
江苏增量配电改革试点进展
江苏省增量配电网试点业务推进较快,2017年8月,《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这是第一个关于增量配电网的实施细则。该细则系统地介绍了增量配电网试点从业主条件、申请试点、项目规划、业主申请、公开招标、到项目建设、公网接入等环节的具体实施细则做出了要求。
2017年9月,江苏正式出台了第一个省级增量配电网技术规范纲要:《江苏省配电网业务放开技术规范纲要》。该技术规范纲要包括增量配电网的规划设计、设备运维、调度运行、用户服务、安全工作等。
2018年9月,江苏发布了全国首个关于增量配电供电服务相关规范的文件,对江苏的增量配电企业的供电服务规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也表明,江苏的增量配电建设即将步入正轨。
截至目前,江苏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业主全部确定,首张增量配电业务许可证也于今年4月份颁布。
镇江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据了解,获得首张增量配电业务许可证的扬中高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实力雄厚,拥有待开发的2.8平方公里区域的配电业务运营权,将提供区域内配电、供电及保底服务,同时开展综合能源管理等增值服务以及市场化购售电等业务。预测,试点区域的最大负荷2020年约为1.2万千瓦,远景将达2.5万千瓦。
2018年6月29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对三家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配电企业做出准予许可决定,其中包含江苏首家非电网企业参股的配电公司。
注:目前第三批公布的增量配电试点的项目业主还没有公布。
增量配电网的前景被看好
近一时期,从国家到各省市,都出台了利好增量配电的相关政策文件。
为了有序放开配售电业务,国家出台了《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为了方便拥有配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办理业务许可证,下发了《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些增量配电政策接连的到来为售电公司的参与,提供了方向。
2018年9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意见函,其中提到,鼓励各地区结合增量配电网试点、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电力直接交易等开展风电、光伏发电与用户直接交易的试点工作,交易电价由发电项目与电力用户自主协商确定,同时按有关规定向电网企业缴纳过网费。
南方能监局8月9日发布了《关于简化优化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从四方面简化优化电力业务许可条件,再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
国家发改委在8月15日发布的关于《供电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称,供电企业不得拒绝增量配电网、微电网等输配电设施接入系统。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将为国内配电网的建设带来了技术、资金支持,也为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改革提供了新的探索模式。这意味着已取消电网外资限制,增量配电网或将引来外资进入。
此外,在近期各省、市发布的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文件中,都提到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
各地试点进展有快有慢
虽说政策方面是利好的,然而实际的问题却也客观存在着,现阶段,项目真正落地的为数不多,截至目前,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已公布了3批,然而真正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却廖廖无几。
从今年8月开始国家能源局分多个小组对增量配电试点进展情况展开督导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各地试点进展有快有慢。湖南湘潭经济开发区自2016年11月获批全国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以来,完成园区增量配电实施方案,率先启动了增量配电规划编制。2017年11月30日挂牌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湘潭德盛新能源配售电公司,成为经开区增量配电改革项目的业主单位。2018年7月27日,湖南首张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发放,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正式进入运作,目前增量配电区域第一条配电线路(10千伏红江线)已经投资建设,预计9月中旬建成运营;同步启动110千伏沙林变电站工程的前期工作,预计2019年上半年竣工投运。
2018年9月11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向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颁发了区域内第二张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山西首批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的综改示范区、工业新区项目进入混合所有制公司组建阶段。
福建有二家拥有增量配电网售电公司获得了供电业务许可证。
贵州已明确了第一批5个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单位。兴义、贵安新区已正式开展配售电经营业务,铜仁锦江、瓮安经济开发区正在开展配电网项目前期工作,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同时,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配网规划已完成初审,正在修改完善。
但是也有部分项目存在进展缓慢现象,绝大部分增量配电项目还没有拿到供电业务许可证。
增量配电的落地和收益
增量配电项目一般投资较大,如何使项目尽快落地和是否达到收益率是业内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
现阶段,增量配电试点在落地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集中在供区划分争议、增量配网价格不明、增量配网市场主体地位不明确、跨区电力输送难以落地、供区存量资产处置、供区用电规模等。业界呼吁建立改革试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制度,督促项目的落地;同时,建议考虑引入独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借助第三方的力量推动改革。
此外,增量配电的投资收益,也是做为业内人士投资的重要关注点。对于社会资本等投资主体,需要找准投资定位,重视财务测算。在特许经营项目业主招标前,投资主体宜开展投资机会研究或初步可行性研究论证,包括项目机会、投资回报及价格测算、投资决策标准、收益率指标及效果指标、实施路径、投资风险及规避措施等,以确定参与增量配电业务的可行性及参与方式。业内人士分析,增量配网的税后全投资收益率至少应该在8%以上甚至更高,才能具备足够的吸引力。
随着综合能源服务市场的打开,增量配电业务被赋予更多的出口。
储能方面的收益:当储能技术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在弃风弃光较为严重的地区,选取较为适合工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推广大型储能电站(采用大容量电池组等先进技术提供稳定持续电能的电站),引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建设运营,不仅仅有利于新能源的储存与消纳,还可以从容应对需求侧的变化与波动。
园区综合能源网络收益:通过打造综合能源智慧社区,可实现冷、热、燃气等多种能源的综合调度、供应、销售,从而获得能源销售收益。
增值服务收益:可弥补传统电网用户侧精细服务空缺,为用户提供电力集中运维服务、用户电力工程服务、用户能效管理服务和电力数据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