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云南能源监管办成立督导工作小组,赴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对永平县工业园区增量配电项目有关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督导工作小组会同云南省能源局,现场查看了永平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建设情况,分别单独听取了建达公司(增量配电项目业主)和云南电网公司的意见,组织建达公司和云南电网公司进行了现场行政协调,对双方提出了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的要求,最终建达公司和云南电网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国家能源局行政协调意见书》上签字,同时双方签订了购售电合同与并网调度协议。9月29日,永平县工业园区增量配电项目并网通电。
此前,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云南能源监管办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等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精神,积极协同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稳妥有序推进云南省增量配电网有关工作,及时为保山市、富民县、永平县等地符合国家要求的增量配电网项目业主核发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同时要求相关业主单位严格遵守电力安全监管和供电监管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提高电网运行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增量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