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要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引导充电基础设施参与电力削峰填谷,降低电力使用成本,鼓励新能源汽车提供储能服务,并通过峰谷价差获得收益。开展电动汽车充放电试点,探索分布式发电、储能与电动汽车充放电技术的结合,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目标:力争用3年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技术水平,提供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加快完善充电标准体系,全面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显著增强充电网络互联互通能力,快速升级充电运营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作为行动计划目标。
行动计划中还提出:充分发挥中国充电联盟等行业组织的作用,积极促进充电设施行业向规模化、规范化、多元化方向发展,促进创新,提质增效。通过开展自愿性产品检测认证、行业白名单制定等工作,配合政府部门严格产品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督,引导充电技术进步,提升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和行业自律。推动国家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与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的信息互联互通。
关于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