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11部门联合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计划提到在公共领域及物流配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船舶的使用,推动港口岸电改造,2019 年 7 月 1 日起提前实施国六标准,至2020年底,初步形成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
对于提 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享受中央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鼓 励地方研究建立与柴油货车淘汰更新相挂钩的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 机制,制定实施便利通行政策。
(十五)推动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加快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 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提高岸电设施使用效率,相关改造项目 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全国主要港口和船舶排放控制区内的港口, 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2020 年年底前,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船 舶排放控制区内港口的 50%以上集装箱、客滚、邮轮、3 千吨级以 上客运和 5 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 力。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2019 年 7 月 1 日起, 重点区域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2020 年年底前,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和待闸 锚地基本具备船舶岸电供应能力。研究制定三峡坝区船舶待闸期间 限制使用辅机、鼓励使用岸电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