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国家补贴政策的下发,新能源客车的补贴标准不仅下降了,而且补贴标准要求也提高了。相对于企业而言,成本的控制力度将会加大,但是没关系,国家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新能源客车还是有一定的市场。本文整理了各省市关于新能源客车“十三五”期间或者未来两三年间的发展规划,大家可以从这些发展规划中看一下新能源客车未来市场情况。
以下是具体政策原文:
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
《规划》提出新能源汽车工程:2020年,实现全省25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全省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75%,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65%,基本实现纯电动公交车的规模化、商业化运营;珠三角地区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比超85%,其中电动公交车占比超75%。珠三角地区成为全国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的示范区域,其中,深圳市于2018年、广州市于2019年、佛山市于2020年力争实现纯电动公交占比达100%。实现不同清洁能源汽车行驶区域的合理分布。
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应用规模。各地要在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城市客运,公路客车以及环卫、邮政、物流、市政、工程、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例。到2020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80%以上。
辽宁省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到2020年,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创新为驱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力争达到3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达到产业化要求。
新能源汽车在全省得到普及应用,在城市公交、出租、邮政、物流运输等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各市年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逐年提高到30%以上,其中沈阳、大连两市逐年提高到35%以上。
山东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经测算,十三五期间,山东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 32 万辆左右,其中电动私人乘用车达到 23.6 万辆左右,电动公交车达到 2.9 万辆 左右,电动出租车达到 1.4 万辆左右。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配置比例不低于 1:7,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配置比例不低于 1:12,每 2000 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的原则,十三五期间山东将建设充电站 920 座、充电桩 35 万个,基本形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安徽省“十三五”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对象,新能源乘用车重点发展小型纯电驱动和中大型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新能源商用车重点发展总质量3.5T以下纯电动轻微型载货车与专用车、大中型公交客车、中轻型团体客车等产品。典型纯电动汽车产品续驶里程达到400公里左右,法规工况电耗小于10千瓦时/公里。
重点市场,以公交、市政、出租、物流、公务、商用、单位通勤等领域为突破口,推动新能源客车、新能源物流专用车、新能源环卫专用车辆的全面发展;以限行限购、全国省会等一二线城市为重点,加快新能源乘用车私人消费发展;以合肥、芜湖为中心,在全省有效复制、创新发展合肥市场开发的模式。
湖北省新能源汽车及专用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截止2015年底,全省已建成各类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14家,已在武汉市建成新能源乘用车产能8万辆/年,在武汉市、襄阳市分别建成新能源客车产能5000辆/年、3.6万辆/年,在武汉市、襄阳市、随州市、十堰市建成各类新能源专用汽车产能2万辆/年。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方面,已经形成驱动电机产能15万台套/年,电子控制器产能25万套/年,锂离子动力电池产能 12亿Wh/年。
进一步发挥武汉、襄阳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先发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全省各地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项目建设,进一步壮大龙头企业规模实力和品牌效应,形成1~2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2~3个具有国内比较优势的新能源客车企业...
河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累计推广各类电动汽车12285辆,其中,电动公交车5792辆,营运乘用车(包括出租车和租赁乘用车)2420辆,公务及私人乘用车1850辆,物流环卫等行业专用车2223辆。
重点领域发展目标。加大财政资金等各类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公交、旅游景区通勤、公务、物流、租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年底,全省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换电站占全省集中式充换电站的比例达到70%。
甘肃省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
加快公共服务领域以及私人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到2020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3万辆。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引导和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完善产业基础,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力争到2020年,形成年产6万辆纯电动轿车及1000辆纯电动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
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013-2015年,全省共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4861辆,其中,纯电动客车1811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472辆,纯电动乘用车2242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81辆,纯电动特种车255辆;主要推广地区为昆明+3(丽江市、玉溪市、大理市)及部分州、市政府所在地。
未来发展纯电动客车,重点引进及培育省内骨干龙头新能源客车企业,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新车型开发,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客车整车技术和工业技术水平。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引入战略合作者,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竞争力,把纯电动客车打造成本省的优势产品。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客车年生产能力超过3万辆,形成1-2户年产1万辆以上新能源客车企业,带动本地有关零部件配套产业快速发展。
东营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 东营市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401辆,其中,公交客运新能源汽车205辆,行政机关公务及通勤用车41辆,环卫物流 等用车59辆,私家车1096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
根据本市电动汽车增长趋势,结合国家和省内关于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 要求和规划目标,经测算,到2020年本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4万辆左右,其中电动公交车达到1055辆左右,电动出租车达到757辆左右,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达到969辆左右,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务和通勤用车达到5600辆左右,电动私人乘用车达到25733辆左右。
三亚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规定到2020年底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6000辆(其中,2016年为600辆),建设充电桩5600个。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公共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和维修保障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
其中公交车推广计划,继续加大力度在公交车中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使用纯电动公交车,2016-2018年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达到80%,2019-2020年达到90%。
2016-2020年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2016-2020年,全市累计推广应用3128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2016年4520辆,2017年5060年,2018年5320辆,2019年7540辆,2020年8840辆。按车型计,乘用车27060辆、客车2000辆,专用车2220辆。换算成标准车共计48020辆,具体见下表:
其中,公交车领域,按照国家规定的推广比例,购置新能源公交车替换现有的传统燃油公交车,5年共推广2000辆新能源公交客车。其中,2016年推广320辆,2017年340辆,2018年420辆,2019年440辆,2020辆480辆。
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推广新能源汽车13872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超过2000辆,实现了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骨干线路基本覆盖;邮政快递车超过600辆,占全国推广总量的50%;纯电动城市物流车超过4700辆,位居全国前列。
根据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要求和规划目标,2016-2020年预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6万辆,其中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5%,环卫车新增与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30%,新能源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用车1000辆,企业用新能源客车2500辆,租赁模式推广6000辆,企业及私人新能源乘用车14万辆。到2020年,本市预计新能源汽车推广总量将超过17万辆。
福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截至2015底福建省共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7133辆。按应用领域分,公交2768辆、企业通勤764辆、出租778辆、旅游容车262辆、物流车101辆、租赁85辆、公务26辆、私人2072辆、其他199辆。截至2015底福州市共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831辆。按应用领域分,公交927辆,公路及旅游客运82辆,租赁66辆,私人及其他756辆。
《福建省“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提出,至2020年福建省电动汽车发展目标为10~13万辆,其中公交、出租和环卫、物流与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数量合计约1.6万辆,公务车及私人乘用车中电动汽车数量约8.4~11万辆(占保有量比例1.6~2%)。
2016-2020年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以城市公交、公务、环卫以及物流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16-2020年,累计推广应用8525辆新能源汽车,折合标准车30000辆。其中,外地品牌车辆不低于30%;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环卫、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统筹比例不低于50%。
沈阳市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2016-2017年)
逐步将全市柴油公交车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到2017年,全市新增和更新新能源车不低于5000辆(标准)。依托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范围,鼓励新增出租车、公交车、物流用车、环卫用车选购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17年底,实现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汽车5000辆以上,并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石家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
根据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石家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预计“十三五”末,石家庄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0万标准车,按照新能源标准车折算关系表,至“十三五”末,石家庄市电动汽车约为23000辆,其中:公交车3600辆;专用车7400辆;私人乘用车12000辆。
新疆自治区“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
到2020年,全疆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28800辆,其中电动公交车超过2600辆,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超过5100辆,电动出租车超过13100辆,电动公务车超过4200辆,景区通勤车超过1100辆,电动私人乘用车超过2700辆。这个规划目标,是现有电动汽车数量的280倍(截至2015年底,全疆共有电动汽车103辆)。
方案中还提到,2016年到2020年需要新建公交车充电站2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6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30座,景区专用充电站70座。交流充电桩2600个,直流充电桩112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