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节能减排,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发改委联合省工信委、财政厅等部门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黑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和运营。
《意见》提出,充电基础设施作为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引导,优先推进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着力加快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加快推动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同时在项目用地、规划建设审批、配套电网接入、充电服务价格、地方财政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
《办法》要求,支持创新投资和运营机制,采取PPP、众筹、招标等方式吸引各类投资主体,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参与各类自用、专用、公用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并向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培育“互联网+充电设施”产业生态体系。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全省电动汽车用电需求。
据了解,今年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实现快速增长,城市公交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已经成为建设热点,仅齐齐哈尔市通过政府划拨、企业租赁用地等方式建设16座公交充电站,充电桩达到200个以上,满足今年新更换876台纯电动公交汽车的充电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