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以下简称协作小组)第十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该方案的主要目标是要求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实施范围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
方案对各省市制定了具体行动目标,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分别对北京、山东济宁、河南郑州提出了以下要求。
北京:加快推进新能源等低排放车辆推广应用,2017年10月底前,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应用规模累计达到16万辆左右。
山东济宁:2017年12月底前,新增出租车应全部更换为电动车或新能源汽车,电动车比例达到50%以上。
河南郑州:2017年12月底前,积极推广应用混合动力和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新增公交、出租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