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
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有全球
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安徽省将实施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
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项目
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资金。整合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资源,设立省级新能源
汽车产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
在招大引强方面,对在安徽省新设立独立法人生产企业、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
民币以上,并用于本省项目投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跨国公司、国内整车10强企业、关键零部件
10强企业,经认定后,每实缴1000万美元或1亿元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5000万
元。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在皖投资的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项目建设、设备购置、研发投入等。
在支持企业成长方面,每新主导制定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给
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安徽省省内企业每新上1个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
的新能源商用车销售达到100辆,或者新能源乘用车销售达到2000辆的,安徽省分别给予一次
性奖励100万元。
对列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企业,安徽省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在支持市场开拓方面,对年销售新能源商用车分别达到1000辆及以上,或者新能源乘用车达到
10000辆及以上的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安徽省分别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