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关于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于10月27日正式实施。《意见》明确,至2018年底,成都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点达到2500个,充电桩达到1万个。至2020年底,成都形成覆盖广泛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点达到5000个,充电桩达到2万个。
根据《意见》要求,共享汽车企业必须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明确性质为“租赁”,必须为用户购买保险,承担事故先行赔付责任,建立用户信用评价体系。同时,如果用户在使用车辆时违反交规,要自己处理罚单,账号只能本人使用,账号交由他人使用出现交通事故,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标题:成都实施共享汽车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