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西安市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暂行规定,规定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车辆,按照规定经过审核备案后,可以享受西安市给予的财政补贴政策。享受补贴后在西安市行驶里程比例低于60%的车辆将扣减补贴。
企业应为新能源汽车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并回收废旧电池
按照规定,参与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汽车企业应符合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车型和企业的相关要求。西安市辖区以外的新能源汽车企业需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或指定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
对销售西安地区的新能源汽车应实施必要的远程实时数据动态监控,接入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并能够实时将相关监控数据发送至平台,同时提供24小时不间断救援服务。回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责任由车企业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承担。
乘用车质保期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 长期不在西安行驶将取消补贴
对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必须提供质保期限,其中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的质保期限,商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
发生安全事故的产品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的车辆或在西安市行驶里程占累计行驶里程的比例低于60%的车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扣减地方给予的财政补贴资金,取消或暂停地方补贴资金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