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海南省发布《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四批)》,本次共有259款新能源汽车进入。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有59款,新能源客车116款,新能源专用车84款。
关于发布《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四批)》的通知
乘用车方面,包括众泰、比亚迪、广汽、吉利、北汽、上汽、奇瑞、御捷、江铃、长城等车企。商用车方面,包括厦门金旅、中汽宏远、比亚迪、厦门金龙、九龙汽车、宜春客车、宇通客车、舒驰客车、中车时代、中植一客、珠海广通、陆地方舟、南京金龙等车企。专用车方面。包括中通客车、郑州日产、比亚迪、九龙汽车、新龙马、东风特汽、华晨鑫源、成都大运、奥新新能源、一汽吉林、陕西通家、东风汽车、成功汽车、吉利商用车、昌河汽车等车企。
关于发布《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四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的通知》(琼商建〔2017〕109号)的规定,经备案材料审查,现将符合有关要求并纳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2017年第四批的企业和车型予以发布。《目录》内企业应切实履行各项承诺,做好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安全、稳妥开展。
若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反馈。联系方式: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898-65342974;海南省商务厅,0898-65330684。
特此通知。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商务厅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