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内车企平均燃料消耗量及新能源汽车积分的成绩单公布:44家企业未达标,部分产品或面临停产。
3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四部门,携手公告了2016年度国内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
公告称,96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358.96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392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39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135.11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24.47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92.89万分。
公告还称,28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乘用车90.51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875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52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39.75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8.52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6.06万分。这代表:在进口乘用车中,大型车、大排量类型的汽车,更符合市场需求。
即将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双积分政策)明确,“双积分”即油耗积分(CAFC)和新能源汽车积分(NEV),一方面要求传统汽车企业降低油耗,一方面要求企业提高新能源汽车的产销。中国从2013年开始执行乘用车企业油耗管理,新能源积分则是最新提出来的,二者虽然是“双轨制”,但新能源汽车跟油耗积分有两项挂钩:一是在油耗积分核算时,可以把新能源汽车的利好因素计算进去,新能源汽车产量越高,越能拉低油耗积分。二是如果企业产生油耗负积分,可以用本企业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或者购买其他企业的新能源正积分抵偿。
今年3月,据央广网报道,工信部副部长苗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积分办法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包括中外资企业都深入参与。据悉,部分企业还面临一定的达标压力。不少企业在新能源汽车产品规划布局方面,距离2019年和2020年积分比例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有关部门曾通过各种方式方法来提醒企业要引起重视,要根据积分办法中平均燃料消耗量标准和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要求,尽早进行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布局,反应慢了不仅仅会造成经济损失,还将错失发展的良机。
在“双积分”正式落地前,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被视作现阶段帮助企业努力适应“双积分”规则的热身赛。
尽管双积分政策从今年4月才执行,工信部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2016~2017年提出了明确的抵偿要求,如果企业的油耗考核出现负积分,可以参照双积分政策规定的关联企业间转让、购买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等方式,在年度积分考核时抵偿归零。2016年度、2017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不能抵偿归零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其乘用车生产或者进口调整计划,使预期产生的正积分能够抵偿其尚未抵偿的负积分;在其负积分抵偿归零前,对其燃料消耗量达不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新产品,不予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根据四部委公布了2016年度各车企在新能源汽车积分和平均燃料消耗量的指标,当年拥有可交易新能源汽车积分最多的前五名企业为: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前述三家车企的可交易积分均超过10万分大关。
在进口乘用车企业中,特斯拉在华销售公司——拓速乐汽车销售(北京)有限公司成为新能源汽车积分最多的企业;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为平均燃料消耗正积分最多的企业。
此次,工信部还列出了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企业的“警示名单”,共有44家企业上榜。
统计来看,44家企业中,境内乘用车企业28家,进口乘用车企业16家;除海马商务汽车有限公司,因全年生产汽车仅为1辆,双积分均为0外。其他43家企业,均因排放不达标上榜。此外,排放不达标且当年并无产生新能源汽车积分的企业,为36家。
不少合资品牌上榜,如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均为负值,负分高达5万分以上,同时也没有新能源汽车积分,“两手空空”。
有的企业,则因为传统燃油车燃料销量不达标,但有新能源产品,使得企业有些“跛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负值均达20万分以上。同时,两家企业各有数额不等的新能源汽车积分可供交易。
这将促使目前处于负积分的车企,在整合2017年年度正积分后,开始谋求从其他车企购买积分,意味着双积分或将正式作为有价指标进行交易。
此外,这将对国内以大排量车型为主要产品的车企,带来更大的压力:在新增降低排放、新增新能源车型的同时,产品提价或许也将是一种平抑成本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