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文件,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质监局关于做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产业函〔2018〕1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企业按照通知中《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政策相关事项申报细则》要求,积极联系市级审核单位,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并抄送市科技局,并填写附件2,并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科技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