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发改委公开发布《福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修编)》,依据规划内容福州市将在“十三五”期间投资25亿元进行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完成福建省下达的全市公共服务领域固定充电桩建设2.5万个的任务。
依据国家及省市提出的各项政策文件,福州待建设充电桩总数2.5万个。规划将此任务分解制定了各年度发展目标:2018年建设0.34万个公共及专用充电设施;2019年建设0.64万个公共及专用充电设施,公交充电桩建设基本完成;2020年建设1.34万个公共及专用充电设施,公共充电桩建设完成,并且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等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较为完备。规划中还制定了各领域、各县区的具体发展目标。
参考北京、天津、成都、昆明各地经验,结合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以及福州市目前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分析了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原则及建设规模,阐述公共充电设施未来发展建设布局体系、布局原则、设施设置规则及配电容量需求,详细而明确制定了各单位企业景区等站点建设充电桩位的规则以及所需的充电桩(位)具体建设目标数量。
规划中指出此项目实施任务的重点:分别在公共服务领域、公共服务场所对应的停车位及居民区景区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际快充网络建设,以及积极构建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此外,规划还对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及《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提出了针对各部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的各项保障措施。
按照该规划预计的电动汽车规模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至2020年可实现累计充电电量约5.9亿千瓦时,节约替代燃油2.2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1亿吨。
充电设施建设总投资规模达25亿元,可拉动电动汽车动力电池产值262亿元,拉动电动汽车产值约375亿元。
公告内容及附件实施效果图如下:
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福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修编)》,2018年3月规划方案获得市政府正式批复,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布,规划内容发布在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1现状充电设施
2专用充电设施
3公交充电设施
4公共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