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快充服务基本情况
(一)快充站
为服务电动汽车用户城际出行, 国家电网公司建成了以“九纵九横两环” 高速公路为骨干网架的高速公路快充网络,覆盖了北京、上海、山东、江苏等 19 个省市,可以为用户提供直流快充服务。 快充站分布情况请见高速分布图(图1-1),具体站信息详见附录一。
(二)充电站配置
每站配置 4 台直流充电桩(少量充电站因场地面积原因只配有 3 台直流充电桩), 采用国标直流接口, 每台充电桩最大输出功率 120kW,可同时为 4 辆电动汽车进行直流充电。
充电费用
(一)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改委文件《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 1668 号)规定,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其中,电费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用于弥补充电设施运营成本。充电服务费标准上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制定。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国家电网高速公路快充站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