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近日发布“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对此前项目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等做出调整。其中,将使用募集资金向旗下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下分别简称“比亚迪汽车”“长沙比亚迪”)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8.5亿元借款。
比亚迪在公告中表示,鉴于该公司实际募资情况及业务调整,对此前发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做出部分调整,详细信息见上图。
就分别向子公司比亚迪汽车、长沙比亚迪提供借款事项,比亚迪在公告中做出说明称,因汽车研发需要,拟由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分别同二者签署借款合同,上述款项根据其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划拨。其中,比亚迪汽车累计借款总额不超过7亿元,长沙比亚迪累计借款总额不超过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