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智慧能源国家战略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其中,“互联网+智慧能源”是11个具体行动计划之一,提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智能化,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2016年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以“互联网+”为手段,以智能化为基础,紧紧围绕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能源和信息深度融合,推动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推动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和推进能源革命,为实现中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互联网+”智慧能源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业态,其主要特征是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和交易开放。《指导意见》一是明确了能源互联网的定位、指导思想以及建设的主要任务;二是提出通过建设能源互联网推动能源包括电力体制改革,为能源体制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搭建一个基础性平台;三是对集中式能源生产供应和分布式能源生产供应进行了有机结合,通过十项重点任务中的相关内容,对集中式和分布式如何有机协调做了比较完整的描述;四是对于能源互联网如何促进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以及如何促进整个综合用能效率的提高安排了具体任务,其可支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同时提高各种用能效率;五是提出了能源互联网发展的十项重点任务,包括推动建设智能化能源生产消费基础设施、加强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建设、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某础设施深度融合、营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新模式、发展智慧用能新模式、培育绿色能源灵活交易市场模式、发展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推动能源互联网的关键技术攻关、建设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
能源互联网与智能电网的最大区別在于与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密切相关。能源互联网提出的商业模式使得能源领域的垄断被打破,实现充分有效的竞争,用户将有多种选择,供需互动越来越频繁,促使能源提供需达到有效匹配,推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收革。在能源互联网环境下,依托能源互联平台将会逐渐呈现现有能源电力系统不具备的一系列新业态,如即插即用、双向传输、灵活互动等。能源互联网将会促进市场竞争、供需直接的双向互动,从而提高市场效率和资源优化配置效率。
能源互联网的作用,一是对于横向实现多能互补、纵向实现“源-网-荷-储”协调,达成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要素;二是能源互联网实际上促使能源领域有了商业模式和相成的市场,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能源资源,成为推动市场化改革的技术平台;三是能源互联网的逐步完善,使原来以集中式大规模发电远距离输送逐步演化成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且分布式发展的规模会越来越大,将使整个系统逐渐产生根本性变化。
电力体制改革
2014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提出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更多的用户拥有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主要内容包括:
(1)有序推进电价改革。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市场竟争确定发、售电价,形成完整的电价传导机制,让电价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从根本上还原价格机制在电力市场中的作用;此外,独立的输配电价也将明确电网企业的投资收益,保障电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输电网和配电网的协调发展;通过市场充争形成发、售电价,也将驱动市场主体进行理性决策,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
(2)以双边交易市场为突破口,促进多主体、跨跨区域市场机制建设。《意见》中对于市场化交易机制的设计,重点强调了规范准入条件构建长期稳定、体现主体意愿的双边交易市场模式,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建设多主体、跨区域市场机制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