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湖北省用电保持稳步增长,各大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全面增长,用电形势总体良好。全月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当月,全省发电241.67亿千瓦时,下降8.04%;全社会、工业用电量分别为158.44亿千瓦时、98.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7%、2.49%。
一、发电生产主要情况
10月份,全省发电241.67亿千瓦时(含三峡107.06亿千瓦时),下降8.04%。不含三峡,发电134.61亿千瓦时,增长7.38%,其中:水电发电33.05亿千瓦时,下降54.83%;火电发电92.68亿千瓦时,增长107.92%。
元至10月,全省累计发电2416.14亿千瓦时(含三峡893.39亿千瓦时),增长7.75%。不含三峡,全省累计发电1522.76亿千瓦时,增长9.35%,其中:水电厂发电407.49亿千瓦时,下降13.76%;火电厂发电1019.74亿千瓦时,增长19.03%,风电发电52.06亿千瓦时,增长27.68%;太阳能发电43.47亿千瓦时,增长92.33%。
(一)来水总体偏枯,水电减发导致全省总发电量下降。10月份,长江干流来水少于多年平均,清江、汉江流域来水较多年平均偏枯六至八成,主力水电厂均不同程度减发,其中,三峡、葛洲坝电厂本月分别发电107.06亿千瓦时、19.0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2.10%、4.39%;清江流域的水布垭、隔河岩电厂当月发电量均不足1亿千瓦时,减发幅度超过90%;丹江水电厂本月发电2.33亿千瓦时,下降55.78%。省内非统调水电厂共计发电4.8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0.89%。当月全省水电共减发电量70.50亿千瓦时,下降33.47%。
(二)火电发电量成倍增长,保供起主要支撑作用,电煤库存止跌回升。为确保全省正常用电需求,火电及时顶发,当月份全省火电发电量92.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92%;火电电量占当月全省用电总量的近60%,支撑作用明显。当月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333小时,同比增加170小时,元至10月我省统调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3724小时,同比增加606小时。至月末,统调电厂电煤存量372万吨,较上月末上升了70万吨,按当前日消耗量计算,可满足全省一个月以上正常耗用。
二、用电情况及分析
10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58.44亿千瓦时,增长8.37%,其中工业用电98.24亿千瓦时,增长2.49%。
元至10月,全社会累计用电1720.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9%,其中:第一产业用电17.38亿千瓦时,增长23.93%;第二产业用电1040.84亿千瓦时,增长6.96%;第三产业用电315.52亿千瓦时,增长16.3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346.42亿千瓦时,增长18.82%。
(一)全社会用电平稳较快增长,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贡献最为突出。10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各大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均作出不同贡献。当月全社会同比新增用电12.23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二、三产业用电分别同比新增用电0.43亿千瓦时、2.79亿千瓦时、3.64亿千瓦时,对当月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52%、22.81%和29.7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比新增5.37亿千瓦时,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为43.91%。
(二)工业用电平稳增长,制造业用电出现波动首月负增长。10月工业用电小幅增长,其增量部分主要来自于采矿业和电力燃气水的生产供应业,其中采矿业当月用电3.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16%;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业用电18.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3%;制造业当月用电75.83亿千瓦时,占全月工业用电量的77.19%,同比减用电量0.13亿千瓦时,下降0.17%,为今年来单月用电首次负增长,但从其用电量绝对值看仍保持总体稳定。
(三)主要制造业用电喜忧参半,冶金和化工等高载电行业用电下降明显。10月份月均用电量超过2亿千瓦时的10个主要制造业用电5升5降,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12亿千瓦时,51.33%)、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2.22亿千瓦时,27.93%)、有色金属(5.23亿千瓦时,25.83%)3个行业用电快速增长;非金属矿物制品(11.80亿千瓦时,7.42%)、纺织(3.96亿千瓦时,4.11%)2个行业用电平稳增长;汽车制造(2.88亿千瓦时,-15.72%)、金属制品(3.59亿千瓦时,-13.76%)黑色金属(13.03亿千瓦时,-11.65%)、化工(12.88亿千瓦时,-7.73%)、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2.14亿千瓦时,-2.88%)5个行业用电不同程度下降。由于冶金、化工等高载行业在制造业中用电占比较大,其减用部分其他行业增量部分仍不足弥补,导致当月制造业用电出现微降。
(四)除工业外全社会其他十个大类行业用电普遍快速增长。除工业外,全社会其他10大类行业用电形势良好,具体为:农林牧渔业(19.12%)、建筑业(14.34%)、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14.70%)、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7.23%)、批发和零售业(11.46%)、住宿和餐饮业(8.08%)、金融业(14.02%)、房地产业(23.8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9.43%)、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14.32%)。
(五)全省各地区全社会和工业用电绝大部分增长,总体形势良好。10月份,全省14个用电统计地区中,12个地区全社会用电增长,其中宜昌、襄阳等8个地区增幅在两位数以上,仅黄石、恩施2地微降;从工业用电情况看,10个地区不同程度增长,部分钢铁、汽车、金属制品等行业用电占比较大地市工业用电出现不同程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