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电力消费需求增速放缓,电力供应能力持续增长,主要地方电力企业所在区域电力供需环境宽松,导致地方电力企业发展也出现了不少新特色。从本期开始,我们将开设“中国地方电力发展报告”专栏,一起来聊聊地方电力那些事儿。
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
目前地方电力企业的三种发展模式及代表企业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入深水期,对于地方电力企业而言,最大的利好就是对市场主体的增加和放开管制,尤其是售电主体的多元化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售电侧放开将激活巨大的电力销售市场,同时,还将拉动电力自动化设备投资,带动节能服务产业的兴起。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代表性地方电力发展进程。今天,我们开设第一期,讲讲地方区域电力体制改革进展。
1陕西省电力体制改革打开新局面
2002年以来,陕西省打破了独家办电的局面,初步形成了央企、地方企业等多家竞争的发电市场以及包括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和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电网企业。陕西省取消了代管县后,行政村低压改造实现了100%全覆盖,自然村组电网改造达到85%。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初步形成。陕西省实现了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在2009年消灭了无电人口。
2016年5月12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在陕西西安举行,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后,同年成功组织了3笔交易:一是确定通过德宝直流通道外送四川电量1.73亿千瓦时;二是通过灵宝直流通道临时跨区外送华中0.9亿千瓦时:三是组织陕西省内10家发电企业达成“以大代小”发电权替代交易1109亿千瓦时,有了电力交易专业服务平台支撑,陕西省电力体制改革打开新局面。
2内蒙古电力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完善交易机制
作为全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企业,内蒙古电力是改革坚定的践行者,2012-2016年5年间,内蒙古电力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累计完成大用户交易电量1972亿千瓦时,实现了售电量连年递增,做大做强了电网,拉动了自治区经济发展。
3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体系化推进
近3年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主要围绕8项任务开展:第一,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做好输配电价定价成本监审,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制定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第二,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成立山西电力交易机构。第三,建立和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完善省内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开展跨省跨区域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探索建立市场化的辅助服务分担机制;第四,建立优先购电制度,制定放开发用电计划实施方式正在改案;第五,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先行,逐步放开售电侧市场准入,健全购电交易机制:第六,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在保障安全的前提方式,开放电网公平接入,积极利用先进技术,提高系统消纳能力和清洁能源利用率;第七,科学规范自备电厂管理,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促进自备电厂科学发展:第八,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
4广西电力体制改革推进,不断扩大交易电量
根据《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广西将加快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平台,完善电力交易机制,构建发电企业、配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之间有序竟争的市场交易机制,推进售电侧改革,放开售电市场,丰富售电侧试点市场主体。桂东电力积极践行“走出去”的发展战略,设立了广西桂东电力售电有限公司,增资控股广西桂东电力有限公司,増资参股陕西上新配售电有限公司,设立河南桂东电力有限公司,通过和当地企业合作,整合资源,制优势互补,共同开发电力市场,实现合作共赢,进一步拓展了售配电市场,不断壮大电力主业。广西农投集团将供电、发电、供水资产整合为独立企业电价法人,同时组建广西农投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农投集团能源建设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要求,组建广西农投集团售电有限公司,成功参加广西第4批电力直接交易(也是唯一在电网公司外的电力交易),交易电开电积电制电量达51278.66万千瓦时。
各地方电力企业在电力改革浪潮阔步向前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一些急需改进的问题,一是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售电侧有效竞争机制尚未建立,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市场交易规模有限;二是电网公平开放机制尚未建立,新能源的接入和消纳受到制约;三是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电力价格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电力企业成本约束机制不健全,电力商品价值属性难以体现。
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市场自主调节,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电力交易市场建设。与此同时,积极构建合理的电力价格机制,成为当下地方企业在电力改革进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来源:《2017中国地方电力发展报告》、中电传媒电力传媒数据研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