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征求《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意见的函。
1、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配额义务,独立售电公司承担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配额。
2、配额义务的核算方式。配额不足需向超额的市场主体购买,自行商量价格。或自愿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配额完成量。)
3、电网企业承担经营区配额实施责任。各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及电力用户均须完成所在区域电网企业分配的可再生能源消纳电量,并在电网企业统一组织下共同完成本经营区的配额。
4、做好配额实施与电力交易衔接。电力交易机构在中长期电力交易合同审核、电力交易信息公布等环节对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给予提醒。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时,应向电力交易机构作出履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义务的承诺。
5、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确定和配额完成量核算方法
对于电网企业按照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要求统一收购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按照电网企业经营区内各市场主体非市场化实际用电量大小等比例、分时段原则进行分摊,计入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完成量。
售电公司承担配额义务,承担的量是由代理的用户消耗的当地电网企业分配的可再生电量。若该区域消耗的可再生电量大,售电公司需对该区域多支付相应配额费用。
随着新进用户的增加,售电公司代理电量也将越大,电力用户的配额义务也随之转移到售电公司上。若配额不够的需从市场主体中购买,或认购绿证。配额的量与企业购买的绿证等量对待。一个绿证=1000千瓦时。据了解,在中国绿色电力证书网站上,绿证平均228.4元/个。在利润下滑的广东售电市场,售电公司承担电量相应的配额,这无疑增加售电公司经营成本。
而市场主体可通过相互间的配额交易,完成指定配额量。那么,市场主体配额间的交易或成为另一门生意。在目前价差模式下广东售电市场,如何在市场主体实现配额制?期待后续更详细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