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14家单位联名撰写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政策的八条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正式递交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新一轮电改打破垄断的重要环节。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公布五批、超过400个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但试点项目基本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并爆发出诸多问题。
在《建议》中,14家单位就提及一些增量配网项目存在的问题。例如,多数地方在新能源接入配电网时都困难重重。同时,由于配电网的“电网”身份落实不到位,在接入公用电网、参与市场化交易、与省级电网结算等环节被当成“大用户”,导致配电网接入困难、投资成本回收无望。
《建议》最后提出:为解决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中的问题、促进试点项目的早日落地,提出以下八条建议:
一是落实增量配电网直接接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及微电网的政策
二是落实配电网直接接入各类电源的权利。
三是在公用电网不能满足配电网供电需要等特殊情况下,配电网可以直接接入火电水电等传统电源。
四是进一步落实配电区域划分承诺制。
五是落实配电网的电网地位,明确配电网与省级电网之间的结算规则。
六是督促电网企业制定可操作的存量资产、存量用户处置细则。
七是修订相关配电及供电政策文件。
八是建立督察问责机制,对阻挠改革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据《能源》杂志了解,本次联名上书的14家单位来自国内十几个省区,包含了12家增量配网项目业主、1家行业协会、1家律师事务所。多家联名单位的负责人表示,新政策与既有规定、做法并不完全衔接,加之各方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等原因,造成部分政策无法落地,形成“玻璃门”、“旋转门”,最终导致配电改革进展缓慢。希望行业的呼吁能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推动改革的进一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