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首语]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对干预电力市场准入、交易组织和价格等行为进行整治。个人认为:《方案》非常精准的定位到当前我国电力市场运营的痛点和堵点,同步开通了“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反映问题渠道”以有效推动整治工作,电力市场化交易整治工作的大幕正式拉开。
一、干预电力市场准入行为
多数省区电力交易机构尚未落实《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要求,主要是“售电公司首注负责制”和“一地注册,信息共享”原则,严重制约了售电公司的售电业务开展,增加了售电公司的运营成本。个人建议:建设国家级售电公司注册信息共享数据库。严格遵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第三章“注册程序”的相关要求建设全国统一的售电公司注册信息共享数据库,对接并为各级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相关数据服务。
二、干预电力市场交易组织行为
主要问题是电力市场交易组织相关政策法规不明晰,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
《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第五章“运营管理”相关条款规定中,由于没有明确电力零售市场的运营主体,电力批发、零售业务边界模糊、机制不顺,特别是《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一、二十三条,形式上虽然明确了电网企业在电力市场的业务边界,但由于人们对“结算依据”“确认”等词汇的理解不一,政策解读存在偏差,导致电力交易机构和电网企业的职责边界不清,有些省区政府管理部门要求电网企业负责零售市场(如《浙江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有些省区政府管理部门要求电力交易机构负责零售市场(如《广东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增加了零售市场的交易复杂度,交易效率低下,严重制约了电力市场化快速有序发展。个人建议:明确电力零售市场由电网企业负责运营管理(浙江模式)。相关理由如下:
电网企业是直接为终端用户提供电力供应保障的保底供应商,具有天然的电力零售市场运营服务能力。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批发市场,电网企业负责零售市场,将电力批零市场运营管理主体分离,这将极大的方便零售用户进出零售市场,提高零售交易结算质量和效率,便于电网企业更好的调控代理购电规模和平籴电力市场,践行“电网企业应无歧视地向售电主体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按约定履行保底供应商义务,确保无议价能力用户也有电可用(中发9号文)”的社会责任。当然,浙江模式在流程细节上还有提升空间,还需要进一步调研分析,总结零售市场当前运营情况,本着安全、便捷、高效的原则,制定国家统一的电力零售市场运营管理政策开展试点探索,择机修订《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明确电网企业运营管理电力零售市场的责任和义务。
三、干预电力市场价格行为
主要问题有两个方面。
一是地方干预电力市场价格导致市场混乱,需要国家在政策法规层面上予以约束。
地方干预电力市场价格或政策强制要求变更合同等行为时有发生,已导致多起司法诉讼。据《中国能源报》10月23报道:“记者了解到,贵州盘北大秦售电公司在2022、2023年两次状告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在未征求各市场主体同意情况下擅自调整价格并予以结算出清,以及此前深电能科技集团与广州恒运热电公司之间的纠纷,都是由于行政手段干预价格导致”。个人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价格政策、合同变更、履约等相关规则。严格契约精神。地方制定政策或电力交易机构执行政策时,应关注合同的时效性,尊重市场规则,区分新签合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严禁“一刀切”“改换签”等行为发生。
二是代理购电价格形成机制不利于电力零售市场持续发展,亟待改进。
电网企业执行的代理购电,应具有保障电力供给、控制市场风险和平籴电力市场等保障性、安全性、有序性功能,其最终目标是促使电网企业践行国家能源安全意志、履行社会责任、确保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而当前的代理购电价格形成机制,尚在执行809号文的“电网企业以报量不报价方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出清”,不具备平籴和保障电力市场运营安全的功能,已严重制约了电力市场的良性发展。近几年来,符合入市条件的用户迟迟不进入市场,“逐步减少代理购电用户规模”的政策要求难以落实,代理购电价格形成机制是其重要原因之一。更为严重的是,全国陆续有几千家售电公司被迫退出市场,售电市场主体数量急速下降,零售市场前景堪忧。个人建议:尽快构建具有平籴电力市场功能的代理购电价格形成机制。可参考、借鉴银行、中储粮、石油等平籴、调控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构建市场化的代理购电价格形成机制,明确电网企业保底供电服务、平籴电力市场和电力零售市场治理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和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专项整治的思考
首先,我国的电力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规则和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缺乏统一的市场运营标准和监管标准。因此,持续完善我国的电力市场规则和监管机制,建立统一的市场运营标准和监管标准,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应该是本次整治工作后,电力市场建设的政策主旋律。
其次,电力市场交易涉及到大量的数据和信息处理,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目前我国电力市场交易技术相对落后,缺乏高效、可靠的电力交易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因此,积极引进和研发先进的电力市场交易技术,建立高效、可靠的电力交易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电力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引入智能化技术,提高电力市场的预测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应该是本次整治工作后,电力市场建设的技术拐点。
最后,良好的电力市场化交易环境,可以提高电力市场效率,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传统电力供应模式,可以促使电力产业链各市场主体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同时,电力市场化交易能够最优电力商品价格,提高电力行业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激励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电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思考。“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则未来可期”,以此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探路者们共勉。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共同探讨。
(注:本文为投稿,以上观点仅代表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