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经信委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总规模为1350亿千瓦时,其中双边协商交易1050亿千瓦时,集中竞价交易300亿千瓦时。
纵观全文,市场主体自由发挥空间较小,计划经济影子尚存。
存量用户,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用户的协商交易电量已超过其年度用电量的70%、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下用户的协商交易电量已超过其年度用电量的50%,则不再新增双边协商交易电量。
存量用户签订的2016年合同原则上按照交易对象、电量和价格不变的原则延续执行。
新增用户申报的双边协商交易电量不超过其年度用电量的50%。
允许进场的电力用户,有电量比例限制,未能放开全电量进场。这对探索市场化进程的参考有效性,会不会也跟着打了折扣?
既然要还原电的商品属性,进行市场化改革,就必须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合理监管是必须的,行政干预是要不得的,各位看官,您怎么看?
下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