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记者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奉节县供电分公司获悉,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居民阶梯电价计价周期调整为按用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增加“一户多人口”“一房多户”电价政策。
按用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
近日,记者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奉节县供电分公司获悉,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居民阶梯电价计价周期调整为按用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增加“一户多人口”“一房多户”电价政策。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每度提高2分。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标准执行。
“阶梯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力设施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即用电越多,价格越贵。
值得注意的是,供电企业仍然按双月抄表,用户仍然按抄表月从第一档电价开始支付电费,当电量累计超过第一档电量2400度,就开始按照第二档电价每度0.57元支付电费,当电量累计超过4800度,就按第三档电价每度0.82元支付电费。
例如,某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每个偶数月的20日抄表,全年抄表六次。2016年2月20日第一次抄见电量450度,该次抄见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该月电费0.52×450=234元。4月至10月四次抄表,年累计电量均未超过第一档电量2400度,四次抄表用电量均执行第一档电价。2016年12月20日全年最后一次抄见电量为420度,该居民用户年累计电量为2430度,超过了第一档电量30度,该月电量中390度执行第一档电价,30度执行第二档电价,该月电费交纳金额为0.52×390+0.57×30=219.9元。
对人口数4人以上(不含4人)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每月每户增加100度第一档基础电量,即全年各分档基础电量增加1200度。用户可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居住证)到电力公司营业厅办理电量核增手续。另外,“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一年需申请一次,对多户合租、合住整栋房屋共用一个户表的用户,可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在地供电企业营业厅提出合表分户申请,经供电企业甄别后,具备分户条件的,应予以分户计量并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不具备分户条件的,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