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市场是由政府制定规则,并严格把控的市场。河北南网电力市场尤为突出。为了理清市场发展脉络,更好地开展业务,有必要对河北南网电力销售市场形成及发展情况进行梳理,以求对下一阶段的市场规则的发展走向进行预判,制定对策,谋求发展。
1、电力交易政策
2016年8月23日发布的《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直接交易规则(试行)》(冀发改电力〔2016〕1111号)指出:按照《河北省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冀发改电力【2016】1061号)文件要求,由河北省电力交易中心拟定了此规则,河北省电力交易中心是国网独资全资子公司,《交易规则》条款提到的售电公司只有两处,第二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于……的电力用户和……公用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参加直接交易另行规定。”似乎把售电企业排除在本规则以外。但在第三条又规定“直接交易指……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与发电企业……”。故可以理解为直接交易包括售电公司,但本规则不适用于售电公司。
《关于河北南部电网开展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冀发改电力[2017]177号发布于2017年2月23日,此文中对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进行了比较完整的安排。此文件规定,输配电价按照2017年1月13日发布的冀价管字[2017]7号《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河北省级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的通知》执行,该文件发布了2017-2019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
2、市场容量及市场主体
(1)市场容量
冀发改电力(2017)177号文《关于河北南部电网开展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规定,“2017年度河北南网交易总规模为330亿千瓦时(电力用户侧),其中:年度双边交易规模230亿千瓦时,月度集中交易规模100亿千瓦时”,交易电量约占河北南部6市全社会电量的20%。
(2)市场主体
2016年5月4日,河北省交易中心成立。2016年9月进行第一次直接交易,市场主体为19家发电企业,123家电力用户,没有售电公司加入。到2017年3月,市场主体扩大为29家电厂、248个电力用户以及96家售电公司。至2017年6月,电厂及电力用户数量较3月没有变化,但是售电公司达到205家。6月7日又有17家售电公司进入公示。河北南网售电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反映了各方资本对电力市场改革的参与热情高涨,也有售电公司进入市场门槛较低,且在北京交易中心公示的售电公司(冀北电网)也可以进入河北南网电力市场的因素。
3、2017年河北南网电力交易价格
(1)2016年1月份至今电厂上网电价的演变
根据2015年12月31日发布的冀价管〔2015〕308号《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河北南网主力电厂(参加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厂)大部分上网电价为0.3497元/千瓦时,2016年1月11日,冀价管〔2016〕5号《河北省物价局转发关于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3169号《关于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是否按照〔2015〕3169号文进行过上网电价调整,没查阅到有关文件,也不排除用其他机制通知相关方按照联动价格结算。从2016年5月3日开始至2016年11月17日,以冀价管(2016)90、109、133、181、212、223号文对大部分主力电厂上网电价进行调整,典型机组的上网电价为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的0.3597元/千瓦时。也有例外,如:上安电厂1#、2#机电价为0.3752元/千瓦时。参与河北南网电力市场交易的大部分电厂上网电价是0.3597元/千瓦时,也有0.3497或元/千瓦时。
(2)2016年1月份至今河北南部电网销售电价的演变
2017年1月13日冀价管(2017)7号文发布之前,只有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没有在输配电价的概念。由于电力交易不涉及力率调整电费、基本电费、政府基金,所以我们以35千伏大工业用户为例,关注从2016年初至今的大工业两部制用户电度电价的变化。
2015年12月31日,冀价管(2015)308号文,规定至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大工业用电10-35千伏平段电价为0.5861元/千瓦时。
2016年6月17日发布的冀价管(2017)110号《关于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年月日开始执行大工业用电10-35千伏平段电价为0.5710元/千瓦时。
2017年1月13日发布的冀价管(2017)7号《关于河北省级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的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大工业用电10-35千伏平段电价为0.5636元/千瓦时,同时发布35千伏输配电价为0.1571元/千瓦时、政府基金为0.04元/千瓦时。按照冀价管(2017)7号文中叙述“二、……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的表述及目录电价的构成原则,可以推出,河北南网电力市场中电厂上网平均电价为0.3665元/千瓦时,较原0.3597元/千瓦时上涨0.0068元/千瓦时。正在执行的销售电价比输配电价出台前较冀价管(2017)110号文发布的电价下降了0.0074元/千瓦时(35千伏大用户)。平均上网电价上涨与销售电价下降,电网公司相当于让出0.0142元/千瓦时,由电厂与电力客户分享。
(3)电力市场交易价格的走势
从2016年9月9日至2017年5月23日,河北南网共进行了8次交易。
2016年9月9日、10月31日进行了两次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82.5亿和22亿,没有售电公司参与。9月9日成交价格为0.3255元/千瓦时,较当时电厂上网电价0.3597元/千瓦时低0.0342元/千瓦时。10月31日交易电价没公布。
2017年1月24日和2017年2月17日举行了两次设定电量为10亿千瓦时,采用撮合交易边际出清形式的模拟交易,没有售电公司参与。
2017年2月17日,实际交易10亿千瓦时电量。没有公告成交价格。有用户反映成交价格为0.347元/千瓦时。
2017年3月20日采用双边协商的形式交易120亿千瓦时电量,公告平均交易电价为0.33485元/千瓦时。
2017年4月7日、4月27日、5月23日采用撮合交易边际出清形式进行了3次交易,成交电量为2.94、2.93、2.79亿千瓦时,成交电价为0.347、0.3465、0.346元/千瓦时。
2017年有确切电量交易数据的有5组,交易完成电量138.66亿千瓦时,占全年计划交易电量330亿千瓦时的42%。
有确切交易电价的数据有4组,与平均上网电价(0.3665元/千瓦时)的价差分别为-0.03155、-0.0195、-0.0200、-0.0205元/千瓦时。与电厂实际上网电价(0.3597元/千瓦时)价差为-0.02485、-0.0127、-0.0132、-0.0137元/千瓦时。
用户电价结算是按照与0.3665元/千瓦时的价差结算,与电厂结算如何执行,没有相关数据。
4、河北南网电力市场的特点
按照中发[2015]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电力体制改革主要任务是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完成市场化交易机制、形成规范化交易平台、推进发电计划改革、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市场等内容。河北南网电力市场现状是:由于河北南网电力供需属于偏紧平衡,河北南网2016年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达5202小时,入交易平台的火电机组对市场电的需求并不旺盛,河北政府推动电力改革的动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