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自媒体报道,国家能源局对《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函征求意见。
易电君第一时间去研读了《征求意见稿》,并比对已经在实施的《广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主体内容基本一致,《征求意见稿》条例更细致全面,易电君不展开细讲。
《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在于对电网企业提出了更严格的监管条例,比如说这一条:
易电君按照字面理解,也就是国网独资成立的电力交易中心所在地区,暂不开展竞争性售电业务。
而国网覆盖的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都是国网独资成立的电力交易中心。
此前多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对现有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股份制改造。
但易电君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江苏、山东、河南、山西、安徽、福建、青海等地的交易中心,发现股东依然国网独一家,暂未完成股份制改造。
按照《征求意见稿》条例,必将加快国网区域交易中心的股份制改造进程。
要不然,那些已经开展竞争性售电业务的山东、河南、安徽等省份,则明显违反该条例。
那竞争交易还要不要组织?
从《监管办法》延伸开讲:能源监管
但实际中,很多企业和个人,都不知道怎么运用监管,保障应有的权益。
易电君要隆重向大家推荐,能源监管热线:12398
电力行业哪些事情可以投诉举报?
范围甚广。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市场不合理现象(串通报价、操纵市场价格、不正当竞争、违规交易);电力交易规则缺陷;故障停电频繁;停电通知不到位;停电抢修不及时;供电质量不佳(电压不稳)。
当你遭遇以上事项,统统可以进行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98,传真:12398,根据语音提示,按3“发送传真”,邮箱:12398nfj@serc.gov.cn(南方监管局邮箱)
当你投诉/举报以后,监管部门需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受理;受理后,60日内办结,告知处理结果;特殊情况延期,不得超过30日。
对不合理现象进行举报/投诉,触发监管,是市场参与者对市场建设的权利,也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