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江西电力交易中心公布了2017年省内工业园区企业委托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场内双边协商交易结果。12家发电企业与20家售电公司达成交易电量33.02亿千瓦时。8月2日发布了2017年江西省工业园区企业委托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代理协议(范本)。
原文如下:
原文如下:
2017年江西省工业园区企业委托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代理协议(范本)
甲方(授权方):
乙方(代理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江西省能源局发布的方案要求,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和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自主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用电企业,企业所在地为 ,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符合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省内工业园区企业委托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方案要求的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甲方有关信息详见附件。
二、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 ,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完成注册、承诺、公示程序且于2017年6月底前通过江西省能源局备案的售电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三、甲方授权乙方全权代理甲方参加2017年省内工业园区企业委托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的电价类别为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交易申报电量为 兆瓦时,交易电量和电价最终以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正式发布的结果为准。
四、乙方收取的售电公司服务费按价差电费(含税)分成的方式。
价差电费=电力用户在江西省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获得的降价电费
乙方服务费=价差电费×比例系数k,k= %。
五、此委托代理协议一经签订,本年度内不得变更,甲方也不得再与其他售电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六、甲方应对乙方代理其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申报数据保密。乙方对甲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用户信息。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乙方要求的格式提供委托交易有关的信息、数据,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七、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为甲方提供电力直接交易服务,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八、因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导致双方不能正常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能源监管机构和政府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调解。
九、本协议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经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十、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江西省能源局备案壹份、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壹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及电话: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