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电力市场交易规模


初步确定2018 年广东电力市场交易规模约1500 亿千瓦时~1600 亿千瓦时。2018 年,经安全校核后,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有效市场供需比暂定为1.2。
二、广东企业用户准入标准
1)珠三角地区年用电量2500万度以上的工业及商业用户;(珠三角9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中山市、东莞市。)
2)非珠三角地区年用电量1500万以上的工业及商业用户;(粤东西北12市:潮州市、汕头市、揭阳市、汕尾市、梅州市、河源市、韶关市、清远市、湛江市、茂名市、云浮市、阳江市。)

3) 需合并电量申报的企业,只适用于同一地级市、同一企业法人的经济实体。(例如同地级市同法人(或同控股人)的集团子公司可以打包总和电量申报)
4)广东省政府认定的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内的工业企业;
5)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有色金属企业进入市场交易,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范条件等国家产业政策,并且单位能耗、环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有色金属行业企业不受电量限制);
6)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含有关县区依托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项目,园区名单见附件1)的工业企业(园区企业不受电量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