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新疆能监办官网公布了协调淖毛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送出受限争议问题。
争议的起因是随着哈密淖毛湖风区发展,有六家光伏发电企业通过淖毛湖220千伏变电站送出电力,这样一来就影响了华电、大唐、伊吾盾安风电有限公司三家在当地的利益,因为他们能送出的电力受到了限制,通道容量被光伏企业占用了,现在经营困难,也处于亏损阶段。
这样看来,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毕竟电网财产大家都能够使用,只要付出输配费用。但淖毛湖输变电工程是由华电、大唐、伊吾盾安风电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共同分摊垫支的,也就是这个工程是这三家公司投资的,毕竟淖毛湖风区是新疆极具开发价值的九大风区之一,风、光资源丰富。
矛盾激发争议,新疆能监办在2月2日就召开协调会来解决这个争议问题,李悠勇专员听取了各方意见之后认为,要讲大局、讲发展,“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既要坚持,也要共同发展,促进光伏发电的送出消纳。
为此提出了三个方式可考虑用来解决问题:
第一个 是六家光伏企业给予华电这三家投资建设的企业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二个 是这光伏发电企业挤用了华电、大唐和盾安三家投资方的输出容量,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在电力输出和机组利用小时数上给予这三家投资方一定的倾斜;
第三个 是可考虑待淖毛湖风区电网网架优化以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在电力输出和机组利用小时数上给予这三家投资方一定的倾斜。
对于上述提出的三个解决方式还需要后期商讨,各方协商确定,不过这样的解决思路值得参考和研究。
未来跨省跨区售电等限制逐步放开,以市场化方式促进新能源消纳是否会造成输送线路配套建设的电源送出受限呢?我们暂时不得而知。
不过晶见认为,这样案例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