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四川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和四川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名单》,正式批准成立四川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四川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是市场主体按类别推荐代表组成的自治性议事协调机构,在电力市场建设、制定交易规则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致力于维护电力市场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川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在川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第三方机构等5个类别机构代表和固定成员单位代表(四川省电力交易中心)组成。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第一届委员38名,其中发电企业类别委员11名、电网企业类别委员5名、电力用户类别委员11名、售电企业类别委员5名、第三方机构类别委员5名,省电力交易中心委员1名(不具有投票权)。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可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实行按类别投票表决议事机制,5个类别共计5票。对重大事项表决,市场主体类别同意票数需达到4票以上方可通过;对一般事项表决,市场主体类别同意票数需达到3票以上方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