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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没有设立 对电改有什么影响?

2018-03-19 14:58:26 电力法律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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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方案,无疑是3月13日最刷屏的消息。改革力度超乎预期,人民日报称其为近40年来最有远见和魄力的方案。但关注能源电力行业的小伙伴
机构改革方案,无疑是3月13日最刷屏的消息。
 
改革力度超乎预期,人民日报称其为“近40年来最有远见和魄力的方案”。
 
但关注能源电力行业的小伙伴和观茶君一样都注意到一个重要事实:传闻中的能源部并不在其中,这意味着近期关于成立能源部的传闻正式宣告落空。
 
有不少小伙伴难掩失落之感,有人甚至担心:能源部未如愿成立,可能对电改的推动产生不利影响。
 
真的会有不利影响吗?
 
观茶君可不这么认为。说起来,观茶君的判断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理由:
 
一是从整体上看,改革已成为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的共识,改革力度只会越来越大,绝不会裹足不前。这一点,无论是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历次会议传递的信息,还是本届两会机构改革等重大举措,无不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甚至从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97次提到“改革”——为历年之最——这一细节中也可见一斑。观茶君跟各位关注电改的小伙伴一样,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能源革命”的一部分,电改一定会越改越深入,顺利跨过深水区!
 
二是从细节上看,两会透露的重要信息显示,电改将获得更有利的推进。这方面的信息很多,但观茶君觉得下面几个细节非常值得关注。
 
首先是监察委员会的成立。这是我国监察体制的重大变革,对政治生活、对各项工作的影响绝对不容低估。按照目前的方案,国家将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亦将设立地方监察委员会;监察职责除了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等职责外,还包括“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监察范围则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那么,按照这一设定,如果某些主体包括国有企业不积极支持改革、消极对待改革、乃至为了自身利益阻挠改革,地方监察委员会完全有权力对其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置。这种监督国企特别是央企履行职责的权力,地方上以前是没有的,但今后,有了。这对于积极致力于电改推动的地方而言,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其次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设立。观茶君觉得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是,总局设立后,将原本分散于发改委、工商局、商务部的反垄断职能进行了集中,补上了断层,加大了反垄断力度。这对于各类市场的建设——包括电力市场建设——肯定是好消息。“市场化”是电改的方向,“反垄断”则是电力市场建设的重要任务,如果不能打破垄断,就无法实现市场化。事实上,无论是传统的对电网企业“三指定”行为的查处,还是电改后出现的售电市场的公平竞争、增量配电网的公平接入等新问题,都与反垄断直接相关,可以适用《反垄断法》予以处理。但由于长期以来,反垄断权比较分散,没有形成合力,反倒弱化了反垄断的力度,只是在山西电价垄断第一案中偶露真容。观茶君觉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出现特别是反垄断职权的集中行使,很有可能形成推动电改的生力军。
 
试想一下,如果类似山西电价垄断案的处罚多出几起,市场主体会不会更加规范呢?如果有电网企业因未公平接入而受到反垄断处罚,困扰各个增量配网的接入问题是不是就容易解决了呢?
 
再次是发改委的职责调整压缩。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发改委成为“输出职责”最多的部门。观茶君统计了一下,发改委至少向4个部门转移了职责。但能源局作为其管理的国家局的格局却没有改变。这意味着,发改委将有更充足的时间精力聚焦于能源革命、聚焦于电改。
 
还有最后一点——或许更有现实意义:没有成立能源部,意味着发改委、能源局不会受到成立“能源部”所带来的短期内的人员变动、部门调整的影响(有专家估计至少要几个月),各项电改政策措施得以顺利延续,各项工作比如正在进行的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等都可以放心大胆地撸起袖子加油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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