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公布未缴纳云南2017年电力交易服务费市场主体名单的通知》,通知中称,截止2018年3月20日,仍有674个市场主体仍未缴纳电力市场交易服务费。其中欠费金额最多的为4.39万,最少的为1毛1!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也表明了,对逾期10天未缴费的市场主体暂停交易资格,同时将其行为记入交易行为信用评价“黑名单”。
市场各主体若存在欠费行为,不管金额大小,都需引起重视!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将很可能影响日后的市场交易。
在今年2月份,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电力市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其对象包括电力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及电力用户。其中已明确了“黑名单”的行为。
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将列入“黑名单”。
售电企业:
1. 超出准入条件规定的售电量范围开展售电业务;
2. 未承担保密义务,违规泄露用户信息。
电力用户:
1. 存在违约用电、窃电或者破坏电力设施行为;
2. 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等影响电力安全稳定运行或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
3. 以各种形式逃缴、拒缴和拖欠政府性基金或政策性交叉补贴。
电力市场交易方面:
1. 无故未履行市场交易合同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交易意向;
2. 未按时进行交易结算,拖欠电费;
3. 恶意串通、操纵市场或变相操纵市场;
4. 提供虚假信息,违规发布信息,或未按规定披露、提供信息;
5. 违反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开展交易。
随着电改的进一步推进,市场行为除了以上所规定的范围外,例如逾期甚至拖欠手续费的行为,也将会逐步被各个省份电力市场的“黑名单”的条例中。
“信用”仍存在灰色地带
深圳经信委在2018年1月份的时候,发布《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全面核查广东电力市场一般用户2016年用电数据结果的通报》,就虚假办理入市的电力用户将严厉查处。而就此类情况是否将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中,相关部门也未作出明文规定。年初出现购售电法律纠纷,也在向市场主体敲响了信用的警钟。
当然,市场各主体若存在不良行为时,可以通过南方能源监管局进行举报投诉。如果把此类成功受理的事件,列入信用建设的体系中,或许可以更直接的反应各主体在市场信用“程度”,以及日后成为市场各主体服务质量的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