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经信委发布《宁夏电网日内现货增量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日内现货增量交易是宁夏新能源外送电现货交易中的一种,宁夏的现货交易类型还有日前现货交易、日内实时现货交易、日内临时现货交易。
《办法》明确,为减少宁夏电网新能源弃电量,日内现货增量交易电量主要解决电网调峰弃电问题。日内现货增量交易电量由交易时段内,所有不存在断面限电的新能源发电企业按照比例进行分配。日内现货增量交易定位为当送端电网调节资源已经全部用尽,各类外送交易全部落实的情况下,如果风电、光伏仍有富余发电能力,国调不经过现货交易系统而直接成交的现货交易。
《办法》要求,宁夏电力调控中心需负责提供日内现货增量交易电力曲线及电量需求;省内电网安全校核;日内现货增量交易结果在发电侧的执行;负责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交易结果等结算所需信息等相关业务。新能源发电企业需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按规定提供辅助服务;同时需具备完善的新能源有功功率控制系统功能,AGC性能指标满足电网运行要求。
原标题:宁夏以日内现货增量交易解决电网调峰弃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