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2018年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18年4月1日起,河南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单一制电价水平,由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水平降低0.533分/千瓦时;输配电价中单一制电价水平,由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输配电价水平降低0.5分/千瓦时,分电压等级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