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山东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简化电价分类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号)等文件下发后,在中共中央领导下,发改委、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大力推行我国工商业电价下调相关工作,目前涉及此项工作有正式文件要求的省份已经达到了我国的50%以上覆盖。
不同地区因为政策和市场环境的不同,物价局和电网公司采取的降价方式也有不同。山东省结合自身市场特征,对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用电分类进行了简化,通过格局调整降低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