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省陆续有售电公司自愿退出市场,也有不少售电公司整体打包转让、股权拆分转让。而就在半年前,新成立的售电公司找途径托关系,还在为能进入市场纷纷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入市申请材料,只为能在万亿电改红利中分得一杯羹。
当市场成员退出现象成为一种新常态,我们不禁要问:售电市场到底怎么了?售电公司还有没有出路?当然,不少人会说既然市场有准入必然会有退出,大家没必要大惊小怪。但当我们从深层次多角度考虑,售电公司的退出是真的源于自愿还是一种无奈的妥协?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管者又有哪些责任和义务没尽到?售电市场的运作规律和现有的体制机制又有哪些矛盾和冲突?
电改“牵一发而动全身”,不仅关系到利益格局的调整,还涉及权责关系的重塑、管理模式的再造、工作方式的转型,不可避免的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需要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国家电改“9号文”的出台,就是要打破既得利益的藩篱,让电力回归商品属性。然而,在现实的操作过程中,不是出现“山西电价垄断第一案”,就是“陕西发电联盟上书省政府提高电价”,不是“湖南售电公司血本无归”就是“售电公司自愿退出市场”。市场乱象层出不穷、电改进程花样百出。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没有一个好的政府主管部门深入持续推进,电改的实施只能是纸上谈兵。放权于市场,放权于社会不假,但没有一个好的政策制定、制度设计,把该放的放下去,把该管的管起来,电改的初衷就无法实现。政府主管部门不要只是一味地对审批迷恋、却对监管迷茫,选择性的执行对自己有利的一面,对自己不利的就视而不见、装聋作哑,一遇到监管问题就互相推诿,“推皮球”“打哈哈”运用起来得心应手。最近出现的不少售电公司退出市场现象,我想与相关部门前期不作为乱作为不无关系。准入流程一改再改,审查内容模糊不定。现场审核无办事大厅,审批材料出现问题就像倒豆子,从不把问题全盘托出,而是发现了一次讲出来一次,个人的随意性和制度的标准化不能有效结合,企业跑断了腿,既耽误了时间又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而审批中真正应该关注的点却视而不见,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是不是真实存在?售电服务软件能否实现相关功能还是只是个走过场的摆设?一旦那些连专业人员都配备不齐,甚至办公场所都不具备的皮包公司进入市场,出现的结果要么是长期无业务开展,要么是通过“两头骗”的方式参与恶心竞争,导致大量毁约、跑路现象频发,最终损害的是电力用户的利益,扰乱的是整个电力市场秩序。在“劣币驱逐良币”的背景下,部分售电公司退出市场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电改进程,顶层的设计和推动至关重要,机构如何设置?权责如何分配?政策如何具体落实?绩效和问责机制是否配套?我们看到,电改三年来,售电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市场,而是处于一个“半市场半计划”的畸形状态。电网公司依然通过“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方式收购发电企业的电,再通过自身的垄断输配电网“明码标价”地销售给企业用户,进入市场的用户当然会有意识的把市场电与目录电作价格比较。既然是售电侧市场化改革,电网公司作为电力运输单位,要分清自己的职责和权限,政府部门既然核定了输配电价,那么该电价即是自身的合理收益。对于进入市场的成员,电网公司不能影响买方和卖方的电价协定,即使是承担保底服务,也应当是在市场平均成交价的基础上有一定层度的上浮,不能说进入市场的用户在市场上没买到电,结果用电价格反而比买到电的用户低。企业用户进入市场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不能只要“便宜电”却不要“高价电”。
通过三年的电改,有人会问为什么我们还是没有看到一个充满活力、公平竞争的售电市场呢?售电改革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牵涉到多个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涉及问题深、推动难度大。如果说改革的进程就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而进行的利益重构的过程,那么售电侧改革显然是割电网公司的利益,动电网公司的蛋糕。而作为交易细则的制定者、交易过程的组织者,电力交易机构的全部股权或绝大部分股权来自于电网公司,领导干部和组织成员配备也几乎全部来自于电网公司旗下,甚至办公场所都与电网公司在同一所大楼,如果在一个没有明确考核机制和推进时间表的情况下,笔者真的怀疑交易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和主动性。
从今年三月份至今,各省陆续出台了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从降低用电成本来讲,企业也确实得到了实惠、降低了负担。但从市场的角度考虑,电力本是一种商品,政府通过发布政策人为的降低电力价格,也多少存在左右市场之嫌。电力的生产、运输、销售过程,每一步都需要物力人力成本,各方也都存在着合理的收益需求,电价本应是一个受上游煤价影响、市场供需左右的波动价格区间,计划性的设定收购电价、销售电价,显然有违市场的规律,有失市场公平。如果真心想降低企业负担,我们大可从企业真正的利益诉求出发:减少企业税负,降低融资成本。有一项权威调查,某个企业一年的营业额除去必要的人力物力成本,其中90%的利润要用来交税和银行贷款利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企业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基本上是在为政府和银行打工。一个充满活力的市场就像是一个良性的生态系统,其本身就有自我调节功能。减少电价干预、降低政府补贴才是电改的应有之义。
电力改革,让一些地方和部门感到阵痛,改革不能因为有阵痛就停滞不前。没有蜕变,就没有新生。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变观念、变方法、变机制,做到该放的放,该管的管,该服务的服务到位。将电改进行到底,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让市场的活力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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