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吉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吉林省物价局三个部分联合发布《吉林省电力市场交易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管理办法(暂行)》。吉林省正式确定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前必须要根据预计年售电量提交对应额度的银行履约保函。
缴纳的标准:
不难发现,吉林省售电公司预计的年售电规模对应的银行保函额度相比于其他省有很大的区别。在很多省份的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管理办法中都规定,售电公司提供的履约保函额度不低于200万元,而最大额度则是不超过2000万元,而且年售电规模方面相对也少了很多。
我们用黑龙江最近发布的《黑龙江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管理办法(试行)》来进行对比。
当售电公司预计年售电规模不超过 6 亿千瓦时时,应提供的银行保函额度不低于 200 万元;当售电公司预计年售电规模高于 6 亿千瓦时时,每增加 6 亿千瓦时及以内,增加银行保函额度 200 万元,最大额度不超过 2000万元。(24亿千瓦时≤售电量<30亿千瓦时,需要提交的保函额度是1000万元。)
下面是吉林和黑龙江的对比图:
吉林省售电公司的银行保函额度相比于黑龙江的看上去好像是少了。但是对比上相应的售电规模来看的话,吉林省的银行保函额度就显得“性价比”相对低了一点。
而晶见结合吉林省2017年的电力直接交易情况来看,这个履约保函管理办法中的缴纳标准好像又定的没什么毛病。根据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公布的数据来看,吉林省2017年一共开展了5次年度直接交易,共成交电量84.04亿千瓦时。而吉林省发布的《关于开展2017年度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到,2017年度火电直接交易电量暂定为85亿千瓦时。虽然我们还没看到吉林省2018年的交易方案,但结合这份保函管理办法也能看得出来,2018年的交易规模应该也不会很多。所以,保函缴纳标准中预计年售规模相比于其他省小是有原因的。
另外,根据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公布的售电公司名录,包括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推送的售电公司一共有54家售电公司。在售电公司数量不少,放开的市场化交易电量又不多的情况下,能够真正参加交易的售电公司很有可能寥寥无几。
下面是晶见工作室整理的吉林省2017年直接交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