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广西工信委印发《关于10千伏电压等级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简化企业申报材料,明确正偏差电量暂不进行偏差考核,明确无转变或无户名企业申请方式。通知发出后,部分媒体解读为广西放开10kV用户进入市场,并为之欢呼雀跃。
然而,在发文的第二段其实有个前提,上述几项措施是为了贯彻落实3月26日自治区政府印发的《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措施通知》,即只有自治区级及以上的工业区,自治区首批38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及经自治区认定的其他产业园区内10kV电力用户可纳入电力市场化交易。
当然,仅仅是纳入市场化交易还是不够的。按照广西目前的交易规则看,到户价格=市场成交价+输配电价+政府基金及附加,而各燃煤电厂的上网电价基本在0.4227元/千瓦时左右,按此价推算,到户价已接近0.74元,相比目前10kV目录电价0.6261元/千瓦时倒挂约0.11元/千瓦时!既然这样,那谁还愿意进入市场呢?“有形的手要登场了!”
满足条件的10kV用户,以园区为单位打包由售电公司代理,或电网免费服务,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54元/千瓦时。这简直是发红包呀!
请问红包是谁掏的钱呢?按目前的玩法,“红包”先由电网买单,再由后续的水火(核)交易来“报销”。
可以看出,这一系列政策,正是在贯彻落实总理要求降电价,给企业减负的重要指示。政府完成了任务,电网没有损失,用户得到实惠,只剩下电厂和售电公司在风中凌乱。最近很多专家学者、能人志士在讨论本轮电改现状,很多人对本轮电改的成功甚至开始产生怀疑,说好的还原电力商品属性,说好的让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最终似乎都变成了“降电价”?9号文发布至今三年多了,希望我们不忘初心,在电改的道路上一往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