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云网讯:为实现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为一般工商业用户降电价10%”的目标要求,国家发改委、各省市相关部门一直以来都是高度重视,研究方案、多举措降电价。
近日,多地又纷纷出台关于为一般工商业用户降电价的相关措施,贵州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通知进一步细化主要三项降电价措施要求,包括:
1)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
2)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3)加快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
其中,通知主要有两个亮点:
1)确保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2.61分/千瓦时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即保证了本次降电价的下限;
2)对省内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免收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另据大云网了解到,吉林省物价局日前公布的《关于第三批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格〔2018〕134号)中要求“企业燃煤自备电厂每月要按自发自用电量缴纳政策性交叉补贴,征收标准为0.15元/千瓦时”。
吉林、贵州在对待自备电厂政府交叉补贴的政策上,一收一免,政策迥异,令人生惑。但大云网电力交易分析师认为,二者实情不同,却“殊途同归”。只要能切实落实国家降电价政策,同时又能尽量避免增加其他企业的用电负担,那就是好措施。 希望广大电力用户能同享新形势下的“电改红利”,企业效益都能蒸蒸日上。
(大云网电力交易分析师 能源脉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