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云网讯:近期,各省降电价政策接连不断,犹如下了一场“红包雨”,让电改大红利从电力市场化的海洋里浮出水面,肉眼可见。2018年8月20日,发改委印发特急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此前八项降电价措施实施后,尚未达到降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地区,再部署三项措施,要求继续降低电价,继续向电网公司等单位要奉献。
《通知》称,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降幅未达到10%的,可将省级电网经营区内首个监管周期平均电量增速超过预测电量增速带来的降价空间,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通知》强调,各地要确保将已经部署的8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措施,以及结合本地实际自行采取的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大云网电力交易分析师帮大家整理出八大省份的降电价通知,看一分又一厘的红包是怎么降在电力用户们的心里。
8月20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我省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的通知》,指出自7月1日起,河南省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平均降低6.24分/千瓦时,其他用电类别销售电价不做调整。本次降电价资金,除水利建设基金降了0.21分外,主要来源为电网的输配电价。
8月20日,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发布了《关于降低我区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将宁夏自治区销售电价中“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的“单一制”电价每千瓦时下降1.68分(含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下降至0.225分/千瓦时。
8月21日,陕西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利用陕西电网电量增长和扩大跨省区外购电规模等增收空间,适当降低省内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陕西电网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1分,这是陕西电网第四次降电价了!
8月22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表示自 7月1日起,降低四川电网(含2016年及以后新改制供电公司)“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销售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内各电压等级的降价标准(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分别为每千瓦时5.12分、4.97分和4.82分。
8月22日,重庆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0508元。同步下调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趸售电价每千瓦时0.0508元。
8月23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7月1日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降低25%,由每千瓦时0.30分钱调整为0.225分钱。相应省内一般工商业用电(除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非居民照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47分钱;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商业用电价格,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降低1.29分钱。
8月24日,吉林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第四批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格〔2018〕157号)》,降低吉林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的目录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4.78分钱,趸售电价相应调整。
8月24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降低贵州省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4.46分钱。其中不满1千伏降低每千瓦时4.53分钱,10千伏降低4.43分钱,20千伏降低4.38分钱,35千伏降低4.33分钱。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从每千瓦时0.3分钱调整为0.23分钱。将现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两类归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分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
8月,各省接二连三发布降电价通知,纷纷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斩钉截铁地向了电网等单位要让利,打破电力垄断迫在眉睫,享受电改红利指日可待。
(大云网售电商学院:曹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