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要求——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四批出台了10项降价措施,各省、市也陆续发布了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调整的通知。
截至日前,从总体完成情况看,我国已超额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10%降幅目标。按年计算,合计可减轻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支出超过1000亿元。
从各省份的具体完成情况来看,目前有25个省份已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其中,上海市一般工商业电价降幅最高为0.0891元/千瓦时;吉林次之,降幅为0.0885元/千瓦时。尚未完成目标的省份有4个,分别是浙江(0.061元/千瓦时)、江苏(0.0426元/千瓦时)、辽宁(0.0387元/千瓦时),山西(0.0344元/千瓦时)。
根据公开信息,小编现就全国各省、市电网现行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的具体降低情况进行盘点,详情如下:
我国各省、市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情况
各省、市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幅排行
注:
1.新疆因历史形成的核算体制及各价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等没有实现各地州之间以及兵团的同网同价;西藏电网为“一大两小”格局,且骨干网架并未全境贯通,故均不统计在内;
2.北京以城区销售电价降低情况做表制图,蒙东电网以赤峰通辽地区销售电价降低情况做表制图(未含呼伦贝尔电网和兴安电网);
3.本次统计的数据均为各省市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直接降价梯度,未考虑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等间接降价措施;
4.数据资料来源于各地发改委、物价局等;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网、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