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42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工程系列质量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精神,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按照业内认可、社会公认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评审范围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质量技术工作,符合申报条件(黔人社厅通[2017]588号)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
1、工程系列质量技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质量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8号)文件。
2、2018年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延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3、根据我省职称改革要求,不再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审申报的必备条件。
4、申报晋升或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开展的“大生态”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未参加公需科目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同级转评)。“大生态”公需科目培训根据人社厅要求开展。
5、申报人员任期内继续教育学时累计需达到32学时/年的要求,5年内累计不少于160学时。达不到以上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6、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要求,申报人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网”三大数据库之一的检索情况,或相关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检索情况需经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二)推荐审核
1、各单位原则上按本单位上年度末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的40%,确定当年推荐申报中级职称的相应人数。实行岗位管理单位中不在编制内的聘用人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2、推荐采取自下而上、审核上报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申报人员须认真、如实、完整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中各项内容,提交真实、准确的申报资料,并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各单位对每一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都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符合性。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要在申报资料上签字、盖章,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并以适当方式公示7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所在单位需签署《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连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
市州级以下单位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管理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州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后推荐送评。
在“三公开”公示过程中,如有群众举报反映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推荐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资格;并根据职称政策和“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追究申报人员及审核、推荐单位有关人员责任。
3、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进行装订,填写、装订不规范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4、各单位统一上报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同时报送《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1份(附excel格式电子数据)。各推荐部门应认真审核《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内容,确保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内容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申报评审有关表格均按《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审工作规则》规定填报,相关表格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或省质监局网站(http://www.gzqts.gov.cn)下载。
四、相关事项
1、政策性审查结束后,在省质监局网站公示初审结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直接通过网上公布的联系方式如实反映相关情况,反映问题一经核实,评审组织机构将做出相应处理。
2、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2018年9月17日至21日,报送地点:省质监局1115办公室(贵阳市云岩区头桥海马冲街111号),逾期不再受理。
3、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为250元/人,由各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统一交省质监局人事处代收。
联系电话:0851-86517645
附件:
工程师相关表格.rar
1、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4.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5.单位公示表
6.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7.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贵州省质监局
2018年7月16日
附件:
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
份数 |
1 |
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评审委托函 |
原件 |
1份 |
2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印刷,胶装) |
原件 |
3份 |
3 |
《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A3纸张打印) |
原件 |
3份 |
4 |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
原件 |
1份 |
5 |
申报材料目录 |
原件 |
1份 |
6 |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 |
原件 |
1份 |
7 |
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 |
复印件 |
1份 |
8 |
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1份 |
9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含年审页) |
复印件 |
1份 |
10 |
任现职以来岗位聘任证书(含续聘页) |
复印件 |
1份 |
11 |
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各类获奖证书 |
复印件 |
1份 |
12 |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
原件 |
1份 |
13 |
学术技术水平业绩佐证材料 |
原件或 复印件 |
1份 |
14 |
公开发表、出版的专业论文(含检索情况)、论著 |
原件 |
1份 |
二、材料收集整理和包装要求
(一)材料的收集整理
1、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均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当地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审查、审核人签名。
2、《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用A3纸填写(一式3份)。
3、提供的论文原件,需在论文期刊目录上明显标明本人论文位置。
4、单位统一报送申报人员材料的,可统一出具一份《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二)材料装订及包装
1、评审材料统一使用带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竖向开口)包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和联系电话;档案袋底部和侧面加贴标签,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
2、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送评的代表论文在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等有关信息后形成word格式电子版光盘(电子文件名统一为姓名+申报专业+论文标题),单独装入带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代表论文”字样,以及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
3、申报材料按《材料目录》序号顺序装袋。1-5项不装订,6-14项按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