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补办电卡一无所知的话,可以拨打电力部门的电话:95598,咨询补办电卡需要的资料和手续。非房主本人需要的资料和手续。
2.出租用户,电卡丢了,联系不到房东时,可以拿着最近一次交电费的凭证单,去当地的电力部门办理。
注意,去时先记录下已用电量和存留有电量。
3.对于租户来说,如果房东不能提供电卡资料,自己去办理时记得带上租赁合同,以证明自己是租户。
4.如果自己是房主,则拿着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主有效身份证和住房书等资料,到所在地区的电费部门补办。
电费卡丢了补办方式如下:
1、请携带上月(或上年任何一月)缴费发票到交费点缴纳电费,然后到供电局城区分局抄表卡;
2、如电费单子没有了,请带上带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最好把房产证带上)到当地供电局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