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偏差考核陷阱--明确企业是否需要承担电量偏差考核
大用户可以直接参与市场的,但是为什么选择直接参与市场的大用户数量这么少呢,主要是因为各省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偏差考核机制,当用户月前预测的偏差同当月实际用电偏差较大时,面临的罚款也会很多。广东最为严格,要求偏差控制在±2%以内,超过2%的电量将以两倍出清价进行处罚。
此外,由于我们国家大部分地区只开展了月度市场,就需要在月前(甚至在每个月15日左右)对下个月的用电量进行预测,由于天气、生产情况均存在较多变数,对于多数企业来说想要保证较高的准确度难度较大,因此选择售电公司可以规避这一风险,不少售电公司在跟用户签约的时候是保证了偏差全部由售电公司承担的。售电公司由于用户多,体量大,各个用户间的用电偏差可以相互平衡,从而减少偏差考核。
随着偏差考核政策的相继落地,各地出现的因电量偏差考核导致巨额罚款的信息更是层出不穷,更有出现超14亿元偏差费用的真实案例
对于用电企业来说,不仅要认真核实合同中约定的电量偏差考核的承担方,更要在选择电力代理商时擦亮双眼,选择更专业、更值得信赖的售电公司。
二、价格陷阱
月度竞价市场每月的成交价格无法预估,无形中也增大了企业的运营风险。但是选择同售电公司签约,可以在签订合同时候选择不同结算方式,如签订保底合同,可以每个月享受固定的用电价格。如此既保持风险在可接受和可控制的范围内,又节约了用电费用。但也同时需要明确签约合同中的用电价格,争取较低的签约电价。基于电价风险有以下必坑指南:
1. 对比市场电价:签约前可于当地的交易中心了解市场电价情况,或者对不同售电公司的签约电价进行比对
2. 市场普遍存在“中间人”赚差价的情况,尽量避免通过中间人引荐签约售电公司
3. 市场电价是波动的,可定期跟踪每月报价:每月报价通过交易中心管理员账号登录交易中心可以查看售电公司每月推送的价格。
三、明确服务起止日期
由于目前售电公司鱼龙混杂,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也只是处于初期阶段;而部分售电公司在签约时为了长期绑定客户达到盈利的目的,会拉长合同期限;所以电力用户在签约时,务必要明确服务起止合同。
标准合同中约定了交易周期,一般为一年。
四、售电公司的履约陷阱
核实售电公司口头承诺的内容在合同中是否有体现
与售电公司签订的购电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因售电公司操作失误导致的电费损失由售电公司承担
1、发电厂的形势愈发严重
2、电网运行水平逐年提升
3、产品风险
4、战略风险
5、市场风险
拓展资料:
一、售电公司因政策而生,也注定随政策而变。
1、以广东为例,2016年的竞价市场,被差异化价差机制引爆,大家为减少2017年统一出清和偏差考核带来的风险,而转战长协市场,通过增加基数电量与用户数量以寄希望于大数法则来降低整体的偏差。自然而然绝大部分大用户通过售电公司、新加入的售电公司纷纷通过大中售电公司来规避风险,取得虽小但可预见的利润。
2、针对政策风险只能降低,不能完全消除,也无法转移。建立庞大的信息收集网络略提前获知信息、针对新的政策对市场策略做出及时有效的调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政策风险,甚至可以在市场普遍觉悟前打好时间差来盈利。
二、售电公司购售电业务。
1、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服务,是售电公司最核心的业务。售电公司购电与售电之间的差价即为其利润。利用发电市场竞争降低购电成本和利用营销策略吸引更多用电客户,是售电公司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方法。 同一售电公司可在多个供电营业区内售电。同一供电营业区内也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但是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经营权。
2、此公司需提供保底供电服务,就是为不参与电力市场竞价的用户提供保底供电。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公司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保障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电力供应的基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