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杜燕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实施《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加快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时间表及任务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2020年底前,区域易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易机构的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交易规则有效衔接,与调度机构职能划分清晰、业务配合有序;2022年底前,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场框架、交易规则、交易品种等,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交易机构相互融合,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的电力市场初步形成;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主体规范、功能完备、品种齐全、高效协同、全国统一的电力交易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