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了两次电力市场化交易,其中集中竞价交易于1月18日结束;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合同从1月19日开始, 2月15日结束。对于年度双边协商交易,1月21日12时前签订的合同在1月进行结算;1月21日12时至2月15日24时之间签订的合同,1月电费先按照目录电价结算,在2月结算时依据合同对1月电费进行清算。
由于春节临近,用电客户放假等原因,截止1月21日12时, 符合1月电力市场化交易结算条件的用电客户共计38家,其中集中竞价交易用电客户30户,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用电客户8户。
根据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合同条款以及《2017年1月集中竞价交易公告》,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达分压线损前,线损电价暂按《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电网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6〕402号)规定的综合线损率4.38%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