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山西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山西省目录电价及输配电价进行调整,调整后一般工商业用电和大工业用电的各电压等级目录电价均有不同幅度下降,就大工业用电而言,10kv、35kv、110kv、220kv电压等级的目录电价分别有1.6分、2.6分、3.6分、4.1分的降幅。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西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04号)精神,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经测算,如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0.0547元/千瓦时、交易成交价格为火电标杆上网电价0.3205元/千瓦时的情况下,各电压等级的用户交易购电价格均会比现行目录电价降低0.0192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