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增量电量专场交易的通知》,增量电量不低于100万千瓦时的电力用户可选择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或由售电公司代理购电;增量电量低于100万千瓦时的电力用户须选择由售电公司代理购电。需求申报时间2018年5月22日-24日17:00。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18年增量电量专场交易的通知
交易主体
电力用户本次交易电力用户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交易中心完成注册、成为合格市场交易主体的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
2.已签约的市场交易电量(年度长协、月度竞价、其他交易等)须继续正常履约;不拖欠电费、交易服务费;已安装负荷控制管理终端并接入广西电网计量自动化系统主站,具备零点抄表条件。
3.增量电量不低于100万千瓦时的电力用户可选择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或由售电公司代理购电;增量电量低于100万千瓦时的电力用户须选择由售电公司代理购电。选择由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允许当月用电量最多由两家售电公司代理(含年度长协、月度竞价、其他交易等)。
已按《关于开展2018年月度双边协商(增量)交易的通知》(桂电交易函〔2018〕40号)参加交易的同一用户,若参与本次交易,原则上交易方式、代理关系等需保持一致。
售电公司本次交易售电公司须满足以下条件:
2.售电公司参与交易前应先与电力用户签订代理合同。
时间安排
需求申报时间2018年5月22日-24日17:00。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确定代理关系时间2018年5月22-24日17:00
双边协商交易时间开市时间:2018年5月25日09:00。
闭市时间:2018年5月27日17:00。
执行时间
开始日期:2018年5月1日。
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
联系我们
交易中心:0771-255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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