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能监办为规范电力交易计量抄表周期有关工作,下发通知从2018年5月起,月度抄表计量周期统一到每月25日0:00。
福建能源监管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规范电能计量抄表周期相关工作
为规范电力市场计量行为,加强交易结算监管,维护电力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促进福建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会同福建省发改委、经信委和物价局联合印发通知,规范电力交易计量抄表周期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进入市场交易的用户,分阶段规范抄表计量及结算工作,从2018年5月起,月度抄表计量周期统一到每月25日0:00;电网公司和市场主体要加快计量结算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在2018年底前市场应具备按自然月抄表计量及结算条件;各有关市场成员应认真抄表记录当月发用电量(或购售电、输配电)表计读数,做好抄表确认、数据存档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按规定安装相应智能表计,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不断提高电能抄表计量及电费结算管理和服务水平。